第21章-《聊斋志异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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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殿下,上一人,冠带如王者,气象威猛。

李跪伏,莫敢仰视。

王者命曳起之,慰之曰:“勿惧。

我以曩昔扰子杯酌,欲一见相谢,无他故也。”

李心始安,然终不知其故。

王者又曰:“汝不忆田野酹奠时乎?”

李顿悟,知其为神,顿首曰:“适见嫂氏受此严刑,骨肉之情,实怆于怀。

乞王怜宥!”

王者曰:“此甚悍妒,宜得是罚。

三年前,汝兄妾**而产,彼阴以针刺肠上,俾至今脏腑常痛。

此岂有人理者!”

李固哀之。

乃曰:“便以子故宥之。

当归劝悍妇改行。”

李谢而出,则扉上无人矣。

归视嫂,嫂卧榻上,创血殷席。

时以妾拂意故,方致诟骂。

李遽劝曰:“嫂勿复尔!

今日恶苦,皆平日忌嫉所致。”

嫂怒曰:“小郎若个好男儿;又房中娘子贤似孟姑姑,任郎君东家眠,西家宿,不敢一作声。

自当是小郎大乾纲,到不得代哥子降伏老媪!”

李微哂曰:“嫂勿怒,若言其情,恐欲哭不暇矣。”

曰:“便曾不盗得王母箩中线,又未与玉皇案前吏一眨眼,中怀坦坦,何处可用哭者!”

李小语曰:“针刺人肠,宜何罪?”

嫂勃然色变,问此言之因。

李告之故。

嫂战惕不已,涕泗流离而哀鸣曰:“吾不敢矣!”

啼泪未乾,觉疼顿止,旬日而瘥。

由是力改前辙,遂称贤淑。

后妾再产,肠复堕,针宛然在焉。

拔去之,肠痛乃瘳。

异史氏曰:“或谓天下悍妒如某者,正复不少,恨阴网之漏多也。

余谓:不然。

冥司之罚,未必无甚于钉扉者,但无回信耳。”

土偶

沂水马姓者,娶妻王氏,琴瑟甚笃。

马早逝,王父母欲夺其志,王矢节不他。

姑怜其少,亦劝之,王不听。

母曰:“汝志良佳,然齿太幼,儿又无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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