△《司业诗集》四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
国朝陈祖范撰。
前有《自序》,题乾隆壬申。
而第四卷乃题自乙丑至甲戌诗,盖又有所续入,如古人“后集”
、“别集”
例也。
其诗直抒胸臆,不烦绳削,於古人中去白居易为近,敖陶孙所谓事事言言皆著实者也。
《自序》有曰:诗之作出於无心,则其情真;又必各有所为,则其义实。
故一国之事,系一人之本,而匹夫匹妇之歌吟,可以察治忽也。
其论洞悉本原,非明以来彫章刻句之流,所能见及。
又云:后之诗人,既以诗自命,人亦以诗相属,於是外物为主,而诗役焉,诗为主而心役焉,於是无真性情,真比兴。
然而情实弥隐,词采弥工,义理弥消,波澜弥富,而又格律以绳之,派别以严之,时代以区分之,回视诗教之本来,其然乎,其不然乎?其论亦切中流弊。
刘勰所谓:古之诗人,为情而造文;今之诗人,为文而造情者。
祖范所言,殆庶几焉。
然文以载道,理不可移。
而宋儒诸语录,言言诚敬,字字性天,卒不能兴韩、柳、欧、苏,争文坛尺寸之地,则文质相宜,亦必有道矣。
观祖范之《序》,而其诗所长所短,盖可以想见也。
△《王艮斋集》十四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
国朝王峻撰。
峻字次山,常熟人。
雍正甲辰进士,官至江西道察院御史。
是编凡诗十卷,文四卷。
其《吴中先哲诸传》,则修《苏州府志》时所撰,亦并附之集中云。
△《锄经馀草》十六卷(侍讲刘亨地家藏本)
国朝王文清撰。
文清有《周礼会要》,已著录。
此其所作诗集。
前有《论诗法十条》,则其平生心得之语,而其门人录以冠集者也。
△《明史杂咏》四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
国朝严遂成撰。
遂成字海珊,乌程人。
雍正甲辰进士,官云南知州。
咏史之作,起於班固,承其流者,唐胡曾、周昙皆用近体,明李东阳则用乐府体。
遂成此编,赋明一代之事,古体、近体相间,故名曰《杂咏》。
严震直一首,力辨史彬《致身录》之诬,虽子孙之词,实则公论。
至于刘三吾一首,谓太祖欲立燕王,为三吾所阻,酿靖难之祸,不为无见。
至“周公、成王本一家,事犹贤於王莽篡”
句,则谬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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