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着彩礼,提着聘礼,有些条件好的,就用自行车把媳妇儿接回家。
有些条件不好的,就是新媳妇儿自己走到家里来。
结婚这事简单低调,结了婚之后,两口子慢慢搭伙过日子,然后再日久生情。
林允棠嗦着鸭骨头,听着陈兴平说的话,她点了点脑瓜子。
“嗯,你放心,我要是嫁给你了,什么都听你的,我会照顾家里家外,不会让你操心的。”
在林允棠看来,结婚后就一定要成为一个贤妻良母才行。
如果不然,她肯定会被婆家嫌弃的。
“可是彩礼钱实是太多……我不想你们家为了我这么累。”
林允棠也很生气她爹娘要把她卖出如此高价。
五百的天价彩礼,城里人娶媳妇都不会给这么多,更别说这村里了。
要是按照现在的物价,五百块钱节约一点,一家人能花五年八年。
可是林志刚已经放话出去了,要是陈兴平凑不齐彩礼,他就会被举报耍流氓,他爹也不会轻易放过陈家。
“没事,钱的是你不用担心,我再过几天就能挣到钱来娶你了。”
“这么多钱,从哪挣啊,你可别为了我下矿,下矿会死人的。”
“不下矿,我去山里挖东西卖。”
……
正在两人说悄悄话的时候。
林志刚在媳妇身上挥汗如雨,蒋慧芳的狗鼻子很灵,她虽然在忙活,但是好像也闻到了一股肉味。
“别干了,你闻,是不是有一股肉味……”
“好像是,好香啊,难不成是那三崽子去哪整了肉回来吃?”
“穿衣服,老娘要去看看,半大小子不孝敬娘,看老娘不收拾他。”
“慧芳,我就差这一哆嗦了……”
“滚滚滚,老娘要吃肉。”
蒋慧芳硬生生的把林志刚给推开了。
你他妈啥样关老娘屁事,我现在只想吃肉。
再者说了,林志刚跟个废柴一样,自己也不想伺候了。
林家这三个崽子人挺精灵的。
平时下河沟摸鱼,上山挖竹鼠,时不时的还能弄点野味吃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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